《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已经包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8月1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函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014060
联系电话: 0472-5616082 5616067(传真)
电子邮箱:btrdfzw@163.com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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